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常州支队培训基地化工模拟训练设施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常州支队培训基地化工模拟训练设施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RG-2023-029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常州支队培训基地化工模拟训练设施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一)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二)更正内容: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报价不作扣除”更正为: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三)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飞龙中路 9 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 0519-820152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飞龙东路108号-304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
联系方式:0519-81881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婷
电话:0519-8188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