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市区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外包项目更正公告(二次)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市区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外包项目更正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RG-2022-005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市区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将《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更正为:详见本公告附件1。其他事项不变。
3.更正日期:2022年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中路96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0519-89855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飞龙东路108号-304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
联系方式:0519-81882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家圆
电 话:0519-81882993
五、附件:附件1《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附件1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投标进行详细的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各投标人评审后最终得分为汇总计算所有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该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对于提供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类别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一、投标报价(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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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 (20分) |
20 |
1.评标基准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评标基准价得分为20分。 3.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投标报价)×2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二、企业综合实力(3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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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6分) |
6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1个得3分,最高6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类似业绩 (12分) |
12 |
投标人自201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热线外包项目服务业绩的,每有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12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个项目不同年度合同不重复计分。 |
团队人员实力 (21分) |
18 |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配置的团队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每有1名得0.3分,最高9分; 2.在上述具有相应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具有从事热线外包项目服务工作经验36个月及以上的,每有1名得0.5分;具有从事热线外包项目服务工作经验24个月及以上不足36个月的,每有1名得0.4分。本项最高9分。 注: ①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清单、人员证书、人员工作经验证明文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2月-2022年4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人员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必须是热线外包项目服务委托方(甲方)出具的并盖有委托方(甲方)公章的文件。 ③投标人中标后,到场服务的人员必须与投标人提供的人员清单中的人员相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招标人有权选择本次招标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作为服务单位。 |
3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候补人员: 候补人数小于5人不得分;5人(含)以上8人以下得1分,8人(含)以上10人以下得2分;10人(含)以上得3分,最高3分。 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候补人员一览表、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2月-2022年4月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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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方案(4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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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 (12分) |
12 |
1.项目实施方案(2分) 2.项目管理方案(2分) 3.服务规范(2分) 4.服务流程(2分) 5.员工考核机制(2分) 6.团队人员培训方案(2分) 注:投标人逐项提供以上服务方案,评委综合打分。方案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能很好地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内容全面性及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仅作简单描述,部分满足项目需求得0.5分。 |
对涉税系统的熟悉程度 (21分) |
21 |
1.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系统的熟悉程度(3分) 2. 智能咨询平台的熟悉程度(3分) 3.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电子税务局(包括出口退税相应操作)的熟悉程度(3分) 4.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包括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熟悉程度)(3分) 5.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扣缴端、web端及个人所得税APP的熟悉程度)(3分) 6. 江苏税务APP的熟悉程度(3分) 7. 微信和支付宝“江苏税务”模块的熟悉程度(3分) 注:投标人逐项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评委综合打分。证明材料详细、清晰,投标人对涉税系统很熟悉的得3分;证明材料详细、清晰,熟悉度一般的得2分;证明材料不够详细、清晰度差或投标人对涉税系统不熟悉得1分。 |
对本项目相关政策的熟悉程度 (8分) |
8 |
投标人对增值税、所得税、出口退税、房土税、发票、社保相关等政策的熟悉程度以及申报报表的业务规则熟悉程度(8分): 证明材料详细、清晰,投标人对各项政策及业务规则很熟悉的得8分; 证明材料详细、清晰,熟悉度一般的得6分; 证明材料不够详细,对政策及业务规则不够熟悉得4分; 证明材料不够详细、清晰度差或投标人对涉税系统不熟悉得2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注:
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如因复印件内容不清晰、不完整造成的扣分或废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技术部分相关技术指标、产品性能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出现造假等不符实际的情况,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追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3.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作为评分依据,不得分。
4.为便于评分,请投标人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并编制评分索引表,格式自定。